李女士离婚三年了,可她仍住在从前的家里。
前夫是做服装生意的,早出晚归,读小学的女儿上学没人管教,离婚两个月后她又搬进了本应该属于前夫的家,既是保姆又是妻子。
李女士的离婚原因是因为第三者插足,那个女人与前夫爱过一场后就南下(去广东)了,到头来弄得前夫差点为情而自杀。如果不是那个女人插进来他们的婚姻生活原本是很美满的。离婚后她又遭下岗,自已文化低也不好找单位。她与前夫还是存有爱情的,只是无法面对前夫那次“失足”,当然,牵联他们情缘的主要力量还是可爱的女儿。前夫提出过复婚,被她拒绝了,她说:“现在丈夫既尊重她又爱她,没有那张结婚证,她是自由人。
丈夫在经历那场婚变后巳心力憔悴不愿再次经历这种打击,因此很珍惜现在的平静生活。她担心,一旦复婚,丈夫的态度会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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