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惠民医院实施医疗救助的相关规定:
救助资金筹措按照“社会捐一点、医院贴一点、财政补一点”原则进行,由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筹措一部分,杭州惠民医院贴补20%,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解决。
医疗救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得挪作他用。
强化医务人员以病人为中心思想,切实做到“真心惠民、真正惠民”。
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切实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规范治疗、合理收费”,严格控制单病种门诊及住院费用,努力减轻医疗救助对象的负担。
市卫生、财政、审计、物价、劳动保障、民政、总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对杭州惠民医院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医疗收费等方面的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医院的资质审定、医疗救助费用结算的重要依据。[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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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市委书记王国平:
惠民医院的创立,是杭州市实施“四改联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大突破。惠民医院在创建过程中,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负责精神,体现出“速度快、体制新、政策优”的特点,做到了“真心惠民、真正惠民”,发挥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杭州市惠民医院院长张延祥:
惠民医院的运作进入良性状态,主要得益于整体严密的管理。医院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围绕“因病施治、合理检查、规范治疗、合理收费”原则,规定了全程质量管理的细则,同时开发出专门针对低保、特困患者就诊的收费微机管理系统,直接执行“十免、十减半、六优惠”规定,既方便了特困患者就医,保证了医疗质量,也避免了各诊疗环节出现漏洞。[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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