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业主南先生、王先生和邵女士3人,慕名上海一家知名装修公司的品牌声誉,听信了对方的虚假承诺,与其签约,请该公司为他们新购买的房屋进行装修,没料想却陷入深深的装修陷阱之中,使得他们在经济上和精神上都受到巨大的损失,遂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讨回公道。法院最终判决这3人胜诉,但他们谈起这段经历,仍然感到心力交瘁,苦不堪言。
名不副实的虚假承诺
这家上海知名的装修公司,曾经在北京的媒体上以“装修要报钉子价”的报道,引起广大消费者的注意。
尤其吸引人的两项特色服务的具体内容:第一项是该公司在《北京家庭装饰》刊物上,把“全责家装、钉子报价”的承诺进一步细化,其内容是,该公司在全国率先公布的256项家装验收标准,全面接受客户专业化监督验收;其独家开发的电脑预算系统,工料分开透明,收费细致到让客户清楚使用了多少根钉子,让您充分感受上海人对质量的斤斤计较。第二项是该公司在印制精美的装潢手册上宣称:该公司与北京著名的建材超市强强联合,材料货真价实,进行双层验收,共同为行业正规化做贡献,诚信服务于京城人民;业务、设计、施工人员均经过严格的上岗培训,前期市场导入由上海队施工;售后实行两年保修,终身维护,受理投诉保证在24小时内回复。
如此设计新颖、精湛的实景样板间,业务精通、服务周到的设计师,信誓旦旦的庄重承诺,赢得了众多消费者的信任和纷纷解囊签约。私营企业家南某、文艺工作者邵某及法律工作者王某等人也成为这批签约人中的3位。南某签约装修的是一幢约300平方米的别墅,部分材料自备,装修款30多万元;邵某签约装修一幢约270平方米的别墅,全部材料自备,装修款10余万元;王某签约装修一套200多平方米的复式住宅,部分材料自备,装修款22万元。3人先后与该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按约定交付了装修款,并由有关部门在合同上加盖了“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的公章。本以为就此可以放心等候大功告成的3位业主,怎么也想不到,接下来发生的怪事使得他们无异于掉进了一个“美丽”的装修陷阱。
苦不堪言的维权经历
工程开工后,业主很快发现既没有前期市场导入的上海施工队伍,也没有经过严格上岗培训的施工人员,所看到的是工程被连连转包,现场野蛮施工,工程质量低劣,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施工人员使用的装修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预算不实,价格欺诈。当业主向公司反映解决上述问题期间,施工队伍竟然不告而别全部撤出施工现场终止施工。到当时为其盖章的部门交涉尽快协调解决恢复施工时,遭到拖延与拒绝。3位消费者别无他法,最终分别选择了将上海家装公司追加为被告告上法庭的办法,直到3起诉讼在3个法庭内分别胜诉。
针对南先生的诉讼请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一、上海公司退还南某已付工程款152611元;二、赔偿南某已付材料款47287元;三、按合同约定支付南某违约金77213.24元(计算方法为:从自终止施工日至判决日)。”
针对邵女士的诉讼请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是:“一、解除邵某与上海家装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二、返还邵某工程款60000元,设计定金3000元;三、支付邵某违约金(每日以双方约定违约金的0.6元计算)。”
针对王先生的诉讼请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解除王某与上海家装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二、退还王某装修费156224.76元(说明:该退还数额扣除了已使用的部分装修款),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61920元。三、给付王某物业管理费3180元,装修管理费300元,工商查档费450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据《中国质量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