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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冲突

公寓监控设施不到位 杭州一物业公司被处罚
来源:中新浙江网 发布日期:2008-03-04


  近日,因小区内监控系统瘫痪,系统维护不到位,杭州警方根据《杭州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寓的物业管理公司处以限期整改的处罚。

  据悉,这是《杭州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办法》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杭州市公安机关根据此办法处理的第一起案件。

  2008年2月3日下午,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公寓发生一起特大入户抢劫案,事主一家三口遭三名男子持刀胁持、捆绑,劫走现金7万元及手机2只、相机1只等财物后,继续胁迫当事人长达5个多小时,在胁迫事主再拿出30万元现金未果后逃离现场。

  当晚19时许,杭州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彭埠服务站执勤人员在对一出租车进行检查时,抓获了这三名犯罪嫌疑人。

  在这起案件的侦破过程中,杭州拱墅公安分局大关派出所发现香积公寓的监控系统基本处于瘫痪状态,特别是电梯内的监控系统摄像机由于故障已经在一年前全部拆除。监控系统的维护不到位,导致这起案件发生后无法记录犯罪嫌疑人的特征,若不是交通治安分局在出租车检查中抓获,公安机关的侦破工作将非常困难。大关派出所根据《管理暂行办法》,对香积公寓的物业管理公司处以限期整改的处罚。

  据了解,杭州市现有政府投资的治安动态网络监控系统监控点4000余个,分布在全市街面、治安复杂场所等区域,另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64500余个社会自建监控点。

  2004年以来,杭州市各级公安机关利用治安动态网络监控系统破获、处理各类刑事、治安案件280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000余人;区域联网报警系统平均每月能吓跑犯罪嫌疑人30余次、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直接破案3起、协助破案7起。

责任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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