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倒退二十年,那时社会动荡刚刚结束,百废待兴,国内生产力严重滞后,商品极度缺乏,老百姓的消费观仅在于够满足最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就可以了,消费矛盾体现在落后的生产力与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之间。但在此后的若干年,国家调整了相关政策,国内生产力突飞猛进,经济总量一年上一个新台阶,普通百姓的收入也随之逐渐增加,同时对生活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消费领域出现了前有未有的革命,消费矛盾已从原先的消费不足转变到消费过剩时期,特别是在一些先富起来的人身上,我们看到了很不和谐的一面。以我们身边的“衣、食、住、行、用”为例,“衣”:早已超出了实用的范畴,特别是一些青少年,本身经济能力不强,但却是非“耐克”、“阿迪”不买;“食”:吃饭不是讲适量与营养搭配,而是比阔,往往一席宴会散后,剩的比吃的多;“住”:实行货币化与商品房政策后,非核心地段不买、非一百几十平米不住,宁可当“房奴”,也不愿降低条件;“行”,汽车进行寻常百姓家庭后,确实改变了生活品味,但由于虚荣心作怪,贪大求全,天窗、真皮、导航一个不能少;“用”,手机消费最为明显,其更换频率乃世界之最,不是因为无法使用,而是因为新款上市。
这些不良的消费倾向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同时也在提醒着我们这些战斗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工作者们,我们不仅仅是为消费者维权、为消费者讨回公道,我们还有义务、有责任去引导、去纠正这些严重背离我们中华民族优良社会传统的畸型消费行为。于是,省工商局、省消保委站在时代的前沿,精辟的提出了“崇尚理性消费、反对消费迷信”、“崇尚责任消费、反对消费炫富”、“崇尚文明消费、反对消费畸型”这个主题,打造起以“理性、责任、文明”为主要内容的“和谐”新消费。这是对目前严重陷入误区的消费理念的一次大警示、大扭转,只有先在思想上改变观念,才能从行为上改变消费方式。
而我们也清醒的意识到在消费领域发生的事件,并不是独立于社会环境以外的,恰恰是社会问题在消费领域的集中体现,正因如此,我们感到“新消费运动”的本质其实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消费领域的具体体现,因此“新消费运动”的开展是现阶段的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新消费运动”所倡导的“崇尚理性消费、反对消费迷信”正好对应“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我们国家有着几千年的历史,在历史的沉淀中既有优良的美德,也有大量的迷信活动,而我们要打破类似“出门看黄历、办事择良辰”这种封建迷信思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是求事的态度去学习、去工作,身处逆境时不是去算命而是奋发图强,遇到困难不是拜菩萨而去网上查资料,具体在消费领域,我们应该摒弃不良的消费习惯,面对五花八门的宣传与五彩缤纷的商品时,应该先问问自己是否需要,而不是凭一时冲动。
其次,“新消费运动”所倡导的“崇尚责任消费、反对消费炫富”正好对应“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程度的逐步加大,“洋品牌”蜂拥而入,虽然价格昂贵,但却满足了部分先富起来的人需求,陷入“非洋货不买”的泥潭中而无法自拔,他们的消费观念极大的影响了国内品牌的生存空间,影响了国内企业的发展,影响了本国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我们应坚持以客观公正的心态对待洋货与国货,以积极的心态去选购国货,不仅在经济上实惠,而且也用实际行动支援了国家建设。
再次,“新消费运动”所倡导的“崇尚文明消费、反对消费畸型”正好对应“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道德理想的失落、功利主义和世俗文化的泛滥,让我们国家的一部分人丧失了伦理的底线,没有了羞耻感对任何羞辱的事情也无所谓,就什么也不怕,什么都敢干了,赌博、吸毒、嫖娼成了常态,我们有志之士岂能对此而不闻不问呢,当务之急我们必须大力宣传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议,不放过社会的任何一个角落,重新呼唤起我们的伦理底线。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我们“新消费运动”的理论基础,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新消费运动”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消费领域的体现,二者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通过“新消费运动”的开展,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了树立正确“社会主义荣辱观”必要性与紧迫性,而树立了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又可让我们的“新消费运动”开展地更加深入与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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