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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安徽阜阳儿童感染肠道病毒EV71事件反思
来源:西安晚报 发布日期:2008-04-30


  中新浙江网4月30日电 早在3月上旬,阜阳市人民医院接收了5例患病儿童,并在不久后分别死亡,为此医院上报了疫情。但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当地官方却对此始终沉默——“4月的阜城,到处弥漫着一种‘谣言’:阜城出现导致婴幼儿死亡的‘怪病’,由于没有官方的任何信息,市井的‘谣言’变得恣肆而扭曲”。

  直到4月15日,当地的媒体才姗姗来迟地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对疫情做出解释,但更遗憾的是,这样的解释却仍是充满错误和不实的——肠道病毒感染并错误地诊断为“重症肺炎”,明明是传染性疾病却被告之不具有传染性——“几个病例没有相互传染联系”,并表示“群众不用担心”。而在此后,当地幼儿园工作人员仍被告诫:“上级有安排,这件事情,不准乱说,谁说出去,谁丢饭碗。”

  由此,情势不能不急转直下——疫情迅速蔓延,当地医院已经人满为患,并且“抱着孩子来看病的家长络绎不绝,大家挤在一起,没有任何隔离措施”(《南方都市报》4月28日,《民主与法制时报》4月27日)。

  这样的事情、事态,无疑太让人感伤、痛苦、愤怒,而痛苦愤怒的显然不止是阜阳EV71病毒疫情及其所造成的严重伤亡后果本身,更是这背后,类似悲剧一再重演、教训总是不能被真正吸取的现实。

  不能不想起4年前轰动一时的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比较之下,该有多少触目惊心、令人愕然叹息的“雷同”之处?!——雷同的疫情隐瞒,雷同的病因误诊,雷同的谣言漫天,雷同的行政迟缓,甚至还有雷同的受害者——儿童、幼童。

  4年过去了,旧创伤印痕犹在,新伤又至,曾经的惊悸尚宛如目前,眼下的阵痛却再次降临、发作,这该是怎样一种黯然怆神、扼腕痛惜的世事况味、人生境遇?为什么触手可及、历历在目的教训,我们却总不能吸取?

  个中根由或许并不费解,那就是,我们业已熟知的既有教训很大程度上其实只是停留在纸面上的教训,至少它并没有成比例转化、兑现为肩负公共责任的行政者的责任,以4年前的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为例,当年不仅事情的曝光、查处,相当拖沓、极费周折,而且在真相完全大白之后,阜阳仍然发生恶劣的“哄骗国务院调查组”的假撤职事件。

  如此看来,若要尽可能地消除阜阳儿童感染肠道病毒事件带来的恶劣影响,为公共卫生善后、重建背后备受摧折的公众信心,并使之不再成为今后“哀之而不鉴之”的雷同教训,那么,必不可少的前提只能是:不仅使该事件被彻查,而且使事件的责任得到穷究——从具体办事人到当事领导、从部门行业到地方主要长官,从道义到经济、从党纪到国法、从行政到法律的一切责任人的一切责任。(作者系媒体资深评论员)

  

责任编辑: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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