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新车开回家一个月左右就发现车有问题,找到经销商理论却得到“拒不负责”的回复,可车的问题明明就是买车前就有的,车主为此非常烦恼。
事件回放:
2007年11月,南京的马先生花了23.3万元在通用欧宝南京专卖店江苏骏通公司购买了一辆欧宝雅特GTC的轿车。同年12月的一天,马先生在倒车后突然发现后保险杠有一处漆脱落,而且在表层漆下面还有一层和表面颜色相同的色漆。这让马先生感到很奇怪,他觉得新车的底漆与外面的漆应该不会是同一种颜色的,当场就怀疑这辆车不对劲,他认为新车可能经过维修。
检修结果
除了喷漆修复,经销商自己竟又查出另一问题
带着疑问,马先生找到了卖给他汽车的经销商,想找他们给个说法。据马先生介绍,当他将车开到了他所购车的汽车经销商,告知相关负责人后,该经销商业务经理等人用刀片刮去了几处保险杠的漆,反反复复检查了好几遍。最后,经销商和通用授权维修站都对马先生表示,该掉漆处表层下确实并非底漆。不仅如此,在他们检查过程中还发现了另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事先连马先生自己也没有发现。
据马先生介绍,维修站的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车倒车雷达的一个猫眼是松动的,用手一碰就掉进了保险杠里。而且当时明显地就能看到这个猫眼是用胶粘上去的,有着明显的修复痕迹。这让马先生感到更加诧异了,“怎么新车会有这么多的问题?”
商家说法
经销商、厂商统一口径:责任方不在自己,不负责任
据马先生介绍,经销商后来让他填了相应的意见资料并把车子出问题的地方拍了照,一同发给了通用公司,并让马先生等通用公司方面的回复。几天后,之前以为终于能把事情解决了的马先生终于得到经销商的回复,可让他没想到的是,经销商居然称,他们的上家,也就是通用公司,无法认定碰撞和维修该车的责任方,所以无法对此事负责。作为经销商,只是他们的下家,所以他们也无法承担责任。
于是愤愤不平的马先生又打了欧宝的专用服务热线,想直接通过厂家寻求帮助。据马先生介绍,他把自己的情况反映上去以后,后有一位通用公司的吴女士打电话来解释,说“进口的汽车从装船到运输到国内,难免有些碰碰擦擦,经过修复以后是可以作为正常的新车出售的,不过是在交车前告知消费者的前提下。”但是马先生表示,该经销商事先根本没有告知过他。之后那位吴女士又以在他们的维修资料中没有该车的维修记录为由,表示对此不负责任。此后,从经销商到通用公司都统一口径,以责任方不在自己为由,拒不理睬此事。
车主烦恼
交车日期曾一拖再拖
原来,马先生当初买车时,该南京经销商没有现车,而马先生又急于提车,所以最后车是从广州方面调到南京的。正因为运车的环节和经手方较多,导致到最终是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又是哪一方进行维修的,都无法明确和认定责任。但是这样的售后解决方式让马先生感到非常不能理解,“难道你们认定不清责任方,就可以不管我顾客的问题了吗?”
在马先生对经销商和厂商的如此做法表示不满的情况下,马先生又回忆起当初买车时跟经销商闹的一些不愉快。他向记者介绍说,他们经协商后约定,定金交付后3天内提车,即提车日期延至11月9日。可是到了9日那天,经销商却表示车交不出来,要到15号才能提车。一气之下的马先生当下表示不要了,可经销商却表示,若不要车的话之前所交的一万元定金就不退还给马先生了。于是,马先生就只好同意经销商待到15日交车。有关专家对于这点表示,除非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表示的交车日期便是确切的交车日期,若经销商延期交车,在消费者无法认同的情况下,其有权收回所交定金,甚至可酌情索赔。
投诉无门,维修亦无门
马先生还介绍说,在跟经销商交涉的过程中,他多次表示现在倒车雷达不能用,车子又在质保期内,能否先修理到正常使用再说。可是等到他把车开到特约维修站时,对方才告知猫眼掉了不属于保修范围。于是说法没讨到,连把配件维修到正常使用也成了问题。
不仅如此,马先生在经销商和厂商都不理睬他的情况下,又找到南京工商局,找到消费者协会,找到质量监督局等,但得到的回复是,因为汽车没有三包规定,不好处理此事。而投诉无门,烦恼无比的马先生为了保留证据,至今不敢修补汽车掉漆的部分。
律师观点
经销商应承担起这个“风险”
对于马先生的投诉无门,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的龚婷贤律师认为,在车辆买卖合同中,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车辆在交付给消费者时才会发生风险转移。因此,如果能够确定该车的保险杠问题是在车辆交付给消费者之前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那么就应当由经销商承担相应的“风险”。所以,对消费者来说,新车有问题就应该找经销商,而经销商也应该承担起这个责任。
专家解答
顾客向经销商追究责任
就马先生的情况,记者咨询了有关汽车销售领域的专家。专家表示,经销商与消费者才是直接责任关系。对于消费者来说,在新车的运输过程中,不管是谁碰擦了新车,也不管是谁维修的,消费者只要向该车辆的汽车销售方进行交涉,而如果有相关责任也应向出售汽车的销售方追究。那些新车到消费者手上之前的其他环节与消费者并无直接联系。而至于经销商要向谁追究责任,找到确切碰擦新车和修复新车的环节和责任人,则是经销商的事情,与消费者无关。
修后是否可作新车继续出售,还需分情况来看
对于通用吴女士的“新车在运输途中若碰擦,经过修复以后是可以作为正常的新车出售的,不过是在交车前告知消费者的前提下”一说。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曹金生表示,新车碰擦经修复后是否可以当作新车继续出售,还是需分情况来看。如果新车碰擦轻微,且修补后完全不影响汽车的外观和使用的情况下,那么在告知消费者的前提下,经过修补后还是可以当作新车来出售的。但如果当运输过程中新车碰擦较严重,如外观变形产生凹面,那么除非更换局部零件,否则是不允许继续出售该车的。作为经销商,也应及时提醒并事先告知消费者,达到两者的良好沟通和商家的诚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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